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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督查工作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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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督查工作报告

(2009) 

为了解和掌握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开展,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09397号)要求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20091216日至20日,由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正局级)孙若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乔建中、中国文联编审傅启凤、中国文联研究员刘锡诚、文化部非遗司保护处张呈鸿、罗鉴鸿等参加的督查组赴江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督查工作。

为深入了解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四级名录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建设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落实等情况,督查组一行6人一路长途跋涉,走访社区村落、项目保护单位,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了解了一线基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情况。在江苏,督查组考察了南京市高淳县国家级项目东坝镇东坝大马灯、跳五猖,高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苏州市剧装戏具厂,苏州市高新区镇湖镇苏绣产业基地,国家级名录项目明式家具制作技艺,常熟市白茆山歌馆、古琴艺术馆和篆刻艺术馆。

在苏州,督查组专家乔建中老师举办了“古琴艺术的保护与传承”的培训讲座活动,150多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线工作者参加了培训。在南京和常熟,督查组分别召开了由省文化厅、常熟市市政府、文广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了省文化厅关于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和项目、传承人保护工作的汇报,向省文化厅、常熟市市政府、文广局等部门反馈了督查工作的总体印象、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与省、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换意见,深入探讨,了解了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

 

总体来说,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措施比较有力,工作比较扎实,各地均摸索出了一些适应自身项目特点的保护方式与途径。江苏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国家级项目保护为重点,以濒危项目抢救为优先,以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以文化传承发展为目标,在保障上求力度,在机制上求创新,在传承上求延续,在发展上求突破,因类制宜,因项而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科学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普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江苏省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全面性、真实性”的原则,建立了“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普查工作责任制和“自下而上查报信息,自上而下指导采录,上下联动实施普查”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按照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江苏省成立了专门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全省各市、县也都相继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或文化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查工作机构和普查工作队伍,制定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范围、原则、步骤、要求和完成时间。一些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非遗”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了使普查真正做到全面、彻底,江苏全省各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查工作氛围,同时,通过设立咨询处、公布热线电话、发放线索表、公开收购普查线索以及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徐州市文化局印制了十几万张调查表格,发放到全市2300个村庄。

江苏文化部门除了组织和抽调文化系统的专门人才从事普查工作外,还广泛吸纳教育、商贸、宗教、中医药、工艺美术等系统的专家,以及老干部、老教师、老文化站长、民间老艺人、老村民等“五老”人员参加,从而组织和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查工作队伍。为切实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全省和各地对普查人员进行了全面和多次培训。省文化厅先后举办了20期培训班,其中培训市级普查骨干3期,培训县级普查骨干2期,结合全省乡镇文化站长培训班培训乡镇普查骨干15期,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三年来,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先后举办各类不同形式的普查培训934期(次),培训25488人次。

为了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文化厅不断加强普查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2006年,省文化厅召开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动员会。2007年,召开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推进会。2008年,召开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场会。200812月,省文化厅组织四个督导组先后分赴13个市的22县(市、区),重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进行了督查和指导。

在普查经费的投入上,2006年,江苏省财政给每个市补助了4-6万元作为普查工作启动经费,并配发了录音、照相、摄像等价值达3万元的普查设备。2009年,省财政又专门安排了近400万元的普查补助与奖励资金。三年来,江苏省文化厅共安排了600余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基层普查工作,全省各地共投入普查经费2750余万元。

经统计,江苏全省共动员近11800人参与普查,搜集非遗线索16万多条,走访调查对象89689名,实地调查非遗项目28922项,搜集非遗实物33200余件,录制音像资料2900盘(盒)。106个县(市、区)和3个经济开发区全部汇编出版了普查资料,总数达 183卷(册),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江苏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传承现状,做到了“家底清、现状明、记录全”。20098月至9月,江苏各地文化部门和省文化厅相继对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全省各县(市、区)全面达到了普查工作的预期目标,较好地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江苏正在筹备召开全省非遗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基本建立,国家级项目保护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江苏省已基本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目前,江苏省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8项,国家级名录项目88项,省级名录项目221项,市级名录项目817项,县级名录项目2029项,有的乡镇还建立了乡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江苏省重点和优先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濒危项目,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方式、个性和特点,致力于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环境,致力于激发和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在的生命力,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全面传承与发展。针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如对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采取了生态性保护;对惠山泥人,采取了师徒传承式保护;对江南丝竹,采取了团队传承式保护;对海州五大宫调,采取了五个传承单位多点传承式保护;对苏州昆曲、苏州评弹,以“团、院、所、场、校”为载体,进行传承和保护;对扬州漆器、扬州玉雕,将“产、学、研、传、节、会、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行传承和保护。对适合进行产业开发的南京金箔锻制技艺、苏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生产性保护。这些具有针对性的不同的保护措施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全省88项国家级项目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原来传承基础比较好的,现在有了很大的发展,如苏绣、宜兴紫砂陶艺、扬州玉雕、扬州漆器、明式家具制作等项目,都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发展态势良好,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传承。原来传承状况不佳,市场较小,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濒危项目,现在也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如云锦、金箔、雕版印刷、剪纸等。民间音乐、传统美术、民间戏剧、曲艺类等项目和过去相比也都有了很大起色。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和关键是保护传承人。江苏省现有国家级传承人102名、省级传承人251名。为了保护好传承人,2006年江苏省率先制定实施《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先后采取“五项措施”惠及传承人。一是对传承人实施“师带徒”资助。2006年江苏省率先命名了31名省级传承人,并举办了传承人“师带徒”仪式。根据各个传承人的带徒计划,省财政给予每人1-3万元的资助。目前,江苏省国家级传承人共带徒293人,传承成效显著。二是对传承人发放补贴。苏州市在对49位传承人实施项目传承资助的同时,又给予70岁以上的传承人每年30006000元的生活补贴。为继续加大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省文化厅研究制定了“生活补贴、立项资助、以奖代补”三种资金扶持办法,决定对高龄和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传承人发放生活补贴,对有传承项目的给予资助,对传承成果突出的给予奖励。三是为传承人提供传承场所。全省各地或新建展馆,或利用文化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设施,积极为传承人提供开展传承活动的场所。无锡设立了大师工作室,连云港建立了传习海州五大宫调的小曲堂,常州在工艺美术博览园免费为传承人提供工作室。四是对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人进行职称评审。建立“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认定制度,在全国率先突破职称壁垒,将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纳入国家人才管理体系,提高工艺美术行业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同时取消外语考试和过高学历要求,降低了“准入门槛”。五是为传承人提供展示交流平台。通过每年举办的各种节庆活动、“文化遗产日”活动、传统民俗活动,以及出国(境)交流活动等推介传承人,为他们提供展示和传授技艺的平台。

在非遗传承人培养方面,江苏省一方面通过“师带徒”的形式,培养承传者,同时,根据表演艺术类和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把传承人引进专业院校授课传艺,通过职业化教育,发现和定向培养接班人。如苏州评弹学校开设了五年制评弹专业普及班,三年后遴选尖子生单独组成传承班,由不同风格流派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亲自授课,一对一重点培养;扬州艺校定期招收杖头木偶戏学员,通过定向培养、剧团训练和演出实践,培养后备人才。无锡市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了9名学徒,提供助学金和就业优惠条件,由国家级传承人喻湘涟、王南仙等直接开班授艺。们还鼓励传承人走进大学、职业学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如“南通蓝印花布”传承人吴元新,参与了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的课程教学,并与苏州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江苏省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下,先后建成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67个、民俗馆8个、传习所295个,包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在内,全省尚有60多个展馆拟建、在建。南通市共有6个国家级项目,有13个传承基地,其中民营或民办公助的有南通蓝印花布博物馆、南通风筝博物馆、南通板鹞风筝艺术博物馆、南通宝如板鹞风筝珍藏馆、南通市沈寿艺术馆、南通天香绣工艺馆等6家。江苏各地的一批专题博物馆还挂上了“中国”字号,如中国昆曲博物馆、中国苏州评弹博物馆、中国泥人博物馆、中国海盐博物馆等。有的同一项目在多个传承地都建了专题馆,如吴歌项目5个传承地,已建成开放的有白茆山歌馆、河阳山歌馆、芦墟山歌馆3个,还有2个在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集收藏、研究、传习、展示于一体,成为非遗传承的重要基地。苏州市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通过征集古版、古年画等实物史料,聘请年画专家、代表性传承人及从艺50年的老艺人传授技艺,引进3名工艺美术学院毕业生,组建传承人工作室,使得木刻年画得以恢复生机,薪火相传。

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出版工作硕果累累

近年来,江苏抢救、收集、整理了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依据省文化厅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办法》,不断收集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编辑出版了《江苏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江苏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也即将出版。苏州市先后抢救、整理了40余个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达6000余万字,出版了一批质量高的研究成果以及各种音像制品、书籍、画册等。2006年以来靖江市财政先后拨付140万元保护“靖江宝卷”项目,编纂、出版了270万字的《中国靖江宝卷》。张家港市编辑出版了数百万字的《中国河阳山歌集》和《河阳宝卷》。昆山出版了包括昆曲在内的三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白蛇传传说、扬州清曲、海州五大宫调等项目,也都对资料进行了抢救性收集、整理和出版。镇江市民间文化艺术馆在做好本地民间文学资料收集的同时,还广泛征集收藏了全国20多个省市区4000多本民间文艺家专集、80万份手稿和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征集有关“白蛇传传说”的各类民间美术作品465件、地方戏曲与电影电视片等52盘、照片160余张,并对珍贵资料进行了数字化处理。现扫描文件达17G,文字录入达100多万字。研究整理过去50年全国各地有关“白蛇传”论文40余篇,轶闻、故事、歌谣、谚语约132万字,出版了《白蛇传文化集粹》三卷本,包括论文、轶闻、工艺等,成为上世纪以来白蛇传文化的一个总汇。江苏还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各地也都围绕国家级项目保护举办了许多研讨会和论坛,如,南京举办了金箔锻制技艺保护论坛,连云港市举办了海州五大宫调学术研讨会,徐州市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层论坛,靖江市举办了靖江宝卷国际学术研讨会,这些论坛和研讨会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对非遗保护工作产生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江苏于20051月在全国率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06927日经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于2006111日起施行。《条例》以保护传承人为重点,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将享有包括向政府申请资助等一系列权利;对年事已高、掌握特殊传统技艺、传承列入濒危名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府将提供资金帮助其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色性、创新性。《条例》的颁布,使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了法律保障。此外,苏州、无锡等地也都积极加强法规建设。如苏州市颁布实施了《昆曲保护条例》,无锡市颁布了《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出台了《梁祝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江苏省着力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工作机构。2008年,经省编制办批复,省文化厅增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编制上与社文处合一,但独立运行,目前工作人员已增加到4名。同时,成立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省文化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除保护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兼职外,保护中心设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各市、县非遗保护机构也在逐步建立,淮安、宿迁市文化部门增设了非遗处,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苏州、无锡、镇江、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等市正式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其他各市、县的文化部门也都设置了非遗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的保护工作人员。

江苏各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省级专项经费从每年4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今年又增加了150万元普查专项经费。同时,省“昆曲抢救保护工程专项经费”、“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舞台精品工程专项经费”等,也都有大量资金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省第一批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就安排了1490万元扶持南京云锦、惠山泥人等9个非遗项目的发展。地、县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投入也在逐年增加。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非遗保护专项经费9853万元。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一是定期定点举办专题性节庆活动,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国古琴艺术节、国际戏剧节、江苏曲艺节和戏剧节、吴文化节等。二是每年一度的 “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等。三是传统民俗活动,如秦淮灯会、溱潼会船、白茆山歌会、宜兴观蝶节等等。此外,各地还结合地方特色文化建设举办各种各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活动,如,长三角地区“嘴上功夫”大赛、长三角地区“手上功夫”大赛、端午金山脚下话“白蛇”等活动。通过活动,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为非遗保护营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

 

江苏省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江苏省的非遗普查与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就普查工作而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因为各地对非遗普查工作重视程度不一,个别地区经费投入不足,动作迟缓,后期普查工作有突击倾向,不够全面和深入。二、受经费、时间等条件限制,有些地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还不够到位,普查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导致一些项目的资料和信息的采集不够实、历史沿革不够清晰、项目内容不够具体。三、普查人员普遍开展了田野调查,但因为普查器材配备不全,有些项目缺乏完整的录音、录像资料。

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保护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繁杂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重申报、轻保护,保护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保护思路和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二是保护经费不足。省级保护专项资金近几年增加幅度不大,大量急需要保护的省级名录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市、县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也很有限。尤其是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严重不足,有的市、县每年只有几十万元专项经费。三是保护工作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人员不足。大多数市、县的非遗工作机构还是临时性的,抽调或聘请一些老同志参与工作,没有正式编制和人员,人、财、物不独立,工作没有主动权,与保护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难度大的特点不相适应。四是管理模式或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部门如何管理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是个新课题。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大多是社会化、民营化的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文化部门传统的行业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如何对非遗项目保护工作进行有序、高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实践。同时,各级文化部门对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评定命名、扶持资助、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尚待进一步配套、完善。五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现实价值挖掘、宣传不够。大多数项目的文化、经济和社会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彰显,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思路与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尤其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的办法还不多,成效不明显。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目前江苏省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建议江苏省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做好非遗普查的拾遗补缺工作,并实施好名录体系建设、传承人保护工程、资料抢救工程、基地建设工程和人才培养工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保护体系。同时,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

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非遗保护提升为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和文化发展纲要,强化保护措施。省文化厅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在认真分析研究全省非遗普查资源和名录项目保护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10-2014)》,明确各类非遗项目保护的具体目标任务、保护对象、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组织、指导省内各市、县(市、区)制定本级保护规划并付诸实施。

二、要探索建立新机制,创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非遗保护工作管理规范

建议江苏省要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工作日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从政府部门的投入方式、引导方式、激励方式和评价方式上,引导和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力量,加强保护工作;要坚持资料保护、传承人保护、生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四并举”,鼓励和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建设、完善传统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等多种措施,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和省级非遗名录项目保护计划报批制度和审核、考评机制,分门类研究制定非遗项目保护绩效评价标准。

三、要加强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着力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

建议江苏省改变以往侧重于单个项目保护现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整体性保护工作。目前,江苏省已有66个县市、乡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数量居全国第一,因此要首先依托这些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间文化生态区域,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建立机制,探索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地(实验区),对非遗项目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

四、要积极促进生产性保护,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建议江苏省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大好机遇,努力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价值,探索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本着在保护中发展生产,在生产中实现保护的宗旨,推动部分适合产业化发展的非遗项目走生产性保护之路。要扶持民间艺术特别是传统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非遗领域,探索统文化生态区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业相结合的模式,为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注入活力。

五、加快数字化数据库建设。

建议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数字化建设。一方面,输入数据库的过程,是对普查工作的一次检验,疏漏和不足的地方再进行补查和完善;另一方面,通过数据库的建设,以新的手段把21世纪初的这次普查中所搜集到的当代非遗活态资料固定下来,逐步做到资源共享。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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