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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以孝永 百行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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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以孝永  百行之先

2011617日,晚8-9时,雨。与刘晓璐、台湾金荣华一道去上虞曹娥庙观摩庙会。今天不是正日子。庙会的正日子是农历六月二十二。但来进香和念佛的妇女已是络绎于途了。淅淅沥沥下着雨,地上处处是水湾。进得庙来,但见庙堂里黑压压坐满了附近来进香念佛的妇女,他们分别排列在长条桌的两旁,口中念念有词在念佛(念经)。有的人在折叠各种贡品,如小房子、元宝……。我问:她们念的是不是宣卷?旁边的人说,白天念的是,现在是在念佛。在座的都不是本市人,而是外乡来的,她们要在此坐着念佛三天三夜,然后再回家去。本地人白天来。信仰如斯。最热闹的时候自是六月二十二。

以前我来过这个庙,并拍过照片,但没有看见全貌。今天参观了全院,包括曹娥的墓。据说,里面并没有遗骨或衣冠,只是象征性的。碍于是夜晚,很多都看不清楚。特别是那些宋碑和壁画。世上大概没有完满的事,这次上虞之行,也就带着遗憾结束了。

 


第二天,618日,上虞市举行“孝德文化之乡”授牌仪式和大舜庙开庙仪式。下午举行“弘扬孝德文化、传承乡贤精神”学术报告会,本人应邀出席报告会,并在会上作演讲。

曹娥投江寻父的民间传说,在江南民间可谓家喻户晓。晚清著名画家吴友如(?—约1893)所绘《二十四孝图》和《后二十四孝图说》里,都收有《曹娥投江寻父尸图》。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思想界和文坛上,曹娥投江寻父尸的本事就存在争议,曹娥投江寻父尸图的争议就更大了。

鲁迅在《朝花夕拾·后记》里谈到这个民间传说,并收集了吴友如画的两种曹娥投江图,作为他的书里的插图。一幅画面是投江的曹娥的尸体和溺水而死的父亲的尸体背对背一同浮出水面,另一幅画面则是在岸上的曹娥正欲投江寻父尸之状。

关于曹娥投江的本事,清道光本《前后孝行录》(甲辰年春敬募重镌)说:“(汉)曹娥,上虞人。曹旴之女。旴为巫祝,能抚节,按歌以悦神。五月五日,逆流而上,为水所淹,尸不能得。娥年十四,沿江号泣。既而投瓜于江,祝曰:父尸所在,瓜当沉。旬有七日,至一处,瓜沉。遂投水。经五日,负父尸出。颜色如生。邑人为立曹娥孝女庙。”

 

 

 


在江南民间传说中,曹娥传说也相当流行,同样也被树立为一个孝女的形象。上海大方书局1947年出版之李浩编《民间故事新集》中收有这则传说。1997年中国ISBN中心出版之季沉主编《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浙江卷》也选了这个传说。这是在20世纪80年代为编辑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在曹娥的家乡上虞县樟塘乡百官镇采集的。这说明,曹娥的传说,如今还在民间流传,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不过,该书所载异文,与《前后孝行录》在一个重要情节上有一点出入,即曹娥的父亲不是巫师,而是一个渔民,在出江打渔时,暴雨使舜江洪水暴涨,葬身水中。后面的情节则基本相同,却也多了被水淹死的曹娥从江水中飘上来时,反手背负着她父亲的尸体。村人为其立庙,江改名为曹娥江,村子也改名为曹娥村。

鲁迅对曹娥投江本事和图画有所评价:“从说‘百行之先’的孝而忽然拉到‘男女’上去,仿佛也近乎不庄重,——浇漓。但我总还想趁便说几句,——自然竭力来减省。……曹娥的投江觅父,淹死后抱父尸出,是载在正史,很有许多人知道的。但这一个‘抱’字却发生过问题。我幼小时候,在故乡曾经听到老年人这样讲:——‘……死了的曹娥,和她父亲的尸体,最初是面对面抱着浮上来的。然而过往行人看见的都发笑了,说:哈哈!这么一个年青姑娘抱着这么一个老头子!于是那两个死尸又沉下去了;停了一刻又浮起来,这回是背对背的负着。’好!在礼仪之邦里,连一个幼年——呜呼,‘娥年十四’而已——的死孝女要和父亲一同浮出,也有这么艰难!我检查《百孝图》和《二百卅孝图》,画师都很聪明,所画的是曹娥还未跳入江中,只在江干啼哭。但吴友如画的《女二十四孝图》(1892)却正是两尸一同浮出的这一幕,而且也正画作“背对背”。我想,他大约也知道我所听到的那故事的。还有《后二十四孝图说》,也是吴友如画,也有曹娥,则画作正在投江的情状。”(《朝花夕拾·后记》)

有学者说,鲁迅对孝道向来反感。但我们从鲁迅的行文中,却看不出他一般地反对孝道,他是借曹娥的事,批评当时社会舆论的一种不良倾向,把本来属于社会学的孝道之类,拉到男女之事的范畴内大加渲染的庸俗风气。他感叹“在礼仪之邦里”,连一个幼年女孩与父亲的尸体抱在一起,竟也遭到非难,竟也如此“艰难”。否则,他也就不会选录一幅如此的图画作他的文章的插图了。

《孝经》唐玄宗序说:“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孝、孝道、孝行,是中国古代道德体系的一个中心问题。《孝经》成为《十三经》的组成之一。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阶级把“孝”纳入其封建伦理之中,为其封建统治服务,特别强调“孝之可以教人”的社会教化作用。编者在《二十四孝图》里所收的那些范例,在今人看来,其实是大多不可取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不能因为“孝”曾被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我们就来一个“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把“孝”骂得一无是处,甚至坏得很。如今社会,人谓“世风日下”,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以“孝道”为中心的道德的流失甚至沦丧。回想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延续而不衰,坚守包括“孝道”在内的道德系统,是一个无可否认的重要因素。“孝”的基本观念是孝敬父母。尽管在几千年的漫长封建社会中,在“孝”字后面,还加上了一些其他杂七杂八的内容,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类,需要加以分析和扬弃。孝敬父母这一点,却是任何时代都不应废弃的。

然而,我们却常从报纸电视屏幕上看到虐待父母、甚至残杀父母的事件。赡养父母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竟然成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无非是长期以来,对“孝”的盲目批判和否定,不敢正视以孝敬父母为主体的“孝道”的真理性和永恒性,就是导致当前社会上道德沦丧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我们进而去追溯和探求一下中华传统文化中“孝”之本义,那么,“孝”者,其实并不只是局限于对父母的孝敬,而是一个人格是否健全、社会是否进步的标志。《礼记·祭义》有云:“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文化史学家柳诒征在《中国文化史》(第82页)里对这段话阐释说:“……皆非仅以顺从亲意为孝。举凡增进人格,改良世风,研求政治,保卫国土之义,无不赅于孝道。”今日之中国,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培养健全的人格,要传承中华文明,要树立祖国至上的观念,都离不开由这五个方面构成的“孝”的道德理念的倡导与坚守。

20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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